
广州,一座具有20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是岭南文化的中心和发源地。国家颁布的第一批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广州就是其中之一。广州市的户外广告行业也非常发达,今天找广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速看了然于心
一、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等设置广告的行为,包括:
(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或建(构)筑物,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公共广告栏(包括宣传栏、启示栏、警示栏、布告栏、招贴栏等)、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二)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展示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广告的行为;
(三)以布幅、气球、充气装置等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广告设施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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