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湖北省辖地级市,黄冈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有着2000多年的建置历史,如今是武汉城市圈城市之一。打算往黄冈市投放户外广告的朋友,请事先了解黄冈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遵循相关政策才能顺利投放。
一、黄冈市户外广告的范围定义
第三条 凡在市区户外公共场所以文字、2号站注册平台绘画、图形及其他表达方式,利用公有、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建(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广告牌、指示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电子翻板装置、实物模型、布幅(横、吊、巨幅、刀旗)、交通工具(车、船)、人工飞行物等媒介和其他形式设置、悬挂发布户外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遵守本办法。
二、黄冈市设置户外广告所需材料
第八条 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使用书面申请;
(二)工商行政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广告设计、制作、编审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或聘书;
(四)符合法定条件的广告设计、制作方案;
(五)经公开招标拍卖取得的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中标通知书;
(六)户外广告场地的所有权、2号站注册链接允许使用证明文件或者与有关所有权、允许使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使用协议书、合同书等;
(七)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三、黄冈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二)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城市街景、市容市貌的;
(三)影响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安全使用的;
(四)利用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
(五)人行道宽度不足3米需占用道路的;
(六)妨碍道路防护绿地、公共绿化的;
(七)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张贴广告的设施或区域。
以上就是关于黄冈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部分介绍了,如果您对其他户外广告资讯感兴趣,不妨关注找广网后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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