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是吉林省地级市,2号站平台白山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自然风景秀丽的长白山西侧,有鸭绿江云峰库区和松花江白山库区等风景区,每年都有众多旅客前来游玩。有些广告主看中了白山市风景区可观的人流量,想投放户外广告,下面找广网小编就带大家提前了解白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白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你了解多少?
一、白山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十二条下列情形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2号站平台集团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形象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可能危及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
(六)利用道路两侧的树木、绿化隔离带、绿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情形。
除经批准的自设广告外,禁止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难以清除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设置电子显示牌(屏)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污染和光污染等相关标准。
二、白山市设置招牌的规定
第十四条设置招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招牌,应当与建筑物、构筑物本身风格相统一,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重点区域、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招牌,体量、规格应当与所附着的建筑物、构筑物大小比例适当,与相邻招牌的高度、形式、造型、规格、色彩等和谐统一;
(三)除临街底层经营性用房外,多个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且需设置招牌的,应当由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建筑用地范围内的场地上,统一规划、规范设置;
(四)符合招牌设置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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