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区的区位非常独特,而且交通很便利,属于山东的重要的交通枢纽级城市,其中的户外广告行业发展得也很好。有些朋友就会有疑问,如果要在淄博市申请户外广告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淄博市违反广告管理办法的处罚和淄博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找广网小编在下文给大家解答!淄博市申请户外广告应提交的材料有什么?淄博市违反广告管理办法的处罚
一、淄博市申请户外广告应提交的材料
第八条户外广告登记,2号站测速登录广告经营者应当向设置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广告设计图样;
(四)场地使用协议;
(五)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的文件。
二、淄博市违反广告管理办法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广告主、2号站测速地址广告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如下处罚:
(一)未经登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清除,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办理续设手续的,注销其《登记证》,并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清除;
(三)未按《登记证》规定的登记事项发布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清除,并注销其《登记证》;
(四)设置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编号、设置单位及设置时间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五)设置的户外广告脱色、破损、危及公共安全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整修,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经登记或未按登记事项张贴、散发印刷品广告的,责令停止发布,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责令限期拆除、清除或整修的户外广告,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执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制清除、拆除或整修,其费用由被处罚者承担。
三、淄博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生活、有碍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市、区(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划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情形。
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和条幅广告。
以上就是关于淄博市申请户外广告应提交的材料的介绍了,对于淄博市违反广告管理办法的处罚,以及淄博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大家应该也有所了解了,更多精彩内容记得关注找广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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